福建省数控机床与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章程

更新时间:2021-06-15    浏览量:2892

为了规范福建省数控机床与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管理。根据《福建省高公司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重点实验室委员会意见,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宗旨   

重点实验室根据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技术发展的需求,研究开发关键共性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面向规模生产需求,促进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共性技术配套集成,并向相关行业辐射、转移与扩散,建设具有特色优势的实验研究条件。建设成为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技术研究方面具有较高技术研究应用水平,能发挥技术研究引领作用,对外开放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术开发、应用服务和技术支流中心。

第二章 研究方向和目标

研究方向:紧密联系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围绕提高高端装备制造主要高端数控机床和智能制造主要方向。

研究目标: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相关研究方向和领城积极进行学科技术应用前沿探素和积累,针对我省本学科发展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以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为主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为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提高我省本学科领域持续创新和技术应用研究能力。

第三章 运行与管理体制

重点实验室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威诺数控有限公司。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四章 组织机构

1.实行技术委员会下的重点实验室主任负责制。

2.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副主任由福建省威诺数控有限公司聘任,任期3年。

重点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重点实验室主任对实验室的日常学术活动和行政管理、梯队建设、资源管理等工程全面负责。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协助主任管理某个方面的工作。

3.重点实验室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处理重点实验室日常行政事物,负责科研项目研究室的管理。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重点实验室主任任命。

4.重点实验室设立学术委员会,是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权威和指导机构。学术委员会由国内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及相关领域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应用等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的专家、学者和有关科技部门领导组成。学术委员会由5-7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另设常务秘书1人。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实施对重点实验室的学术领导,审议决定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决定学术及技术研究方面的重大事宜,审定开放基金项目和其它课题,评估检查课题项目进展情况,组织技术评审、学术交流、论文答辩和成果评审等。学术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学术委员会休会期间,日常工作由重点实验室主任主持。

5.重点实验室根据研究方向下设若干研究室,研究室是研究重点实验室的基层研究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编制年度研究工作计划,组织专职和客座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和其他学术活动,管理并维护实验设施。研究室设正、副主任一名,由研究重点实验室主任遴选任命。

第五章 开放方式

重点实验室实行对国内外开放,协作共用。

重点实验室根据科学研究工作的实际情况发布重点实验室开放技术研究和开发课题指南,并提供优惠条件吸引有关同行来研究室从事研究工作。

重点实验室欢迎国内外专家、同行来重点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或自带课题(经费)来重点实验室进行研究工作。

重点实验室积极创造条件,与国内外有关单位和学者合作,培养高级研究人才。

重点实验室为来室进行工作的国内外专家、同行尽可能提供方便条件,促进重点实验室对外开放和出成果、出人才。

第六章 建设与研究经费

1.在对现有仪器设备资源统一优化配置的基础上,重点实验室在加大资金投入购置激光精密加工先进仪器设备。

2.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

3.重点实验室积极鼓励研究人员申请其它专项研究经费,并积极鼓励研究人员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和开发。

4.重点实验室的项目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由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其经费使用范围应符合本研究重点实验室基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七章 研究人员

1.重点实验室的人员由专职的研究、技术和管理人员,流动的客座人员和其他研究人员组成。

2.客座人员来重点实验室工作期间,由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提供接待及生活条件。

第八章 科研计划管理

国内外专家、科技工作者,均可按重点实验室规定的程序(另定)申请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开放技术研究和开发课题指南范围内的科研课题。开放研究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一至三年。

重点实验室在开放研究课题立项上实行公开公平竞争,重点实验室负责接受、初审各课题申请。初审通过的课题,提交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定后,由重点实验室主任批准执行。

重点实验室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直接对重点实验室负责,按重点实验室有关规定进行研究工作。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开会期间,课题组长要到会汇报计划执行情况。各课题组每年应填报课题 “执行情况年报”报研究室。

重点实验室承担的国家、部门及其它各类课题,均归口由公司科研处管理。

第九章 科研经费管理

重点实验室主要经费来源为科研事业费(包括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和研究经费)。重点实验室将积极开拓渠道,努力争取国内外各方面的支持,筹集研究经费。

重点实验室研究经费实行独立核算。

研究经费按科研课题一次核定,分年拨付。双重资助的科研课题,重点实验室核给预算差额部分。

研究经费使用范围、重点实验室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收费办法、研究经费结余处理等具体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重点实验室承担的国家、部门及其它各类课题的研究经费,均由公司财务处统一管理。

第十章 科研成果管理

重点实验室资助的研究课题取得的成果(结果),发表论文时,著重点实验室名,注明完成者所在单位;重点实验室部分资助的研究课题,可并著重点实验室名与完成者单位名。论文发表前,要报经重点实验室审阅。

重点实验室资助与部分资助的研究课题,取得的成果归重点实验室和完成者所在单位共有;自带经费和课题来重点实验室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归完成者所在单位所有。

重点实验室资助和部分资助的研究项目完成后,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按有关成果鉴定管理办法组织鉴定。有关材料由重点实验室存档备查。

重点实验室取得的成果,由其依托单位统一归口报请上级各项成果奖励。

第十一章 附则

本章程由福建省威诺数控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重点实验室可根据本章程,制定有关其它管理办法、规定。